中共株洲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首页 > 株台经贸 > 来株洲投资 > 招商政策 > 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30 23:23:2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有色金属产业是我省重 点培育的具有显著本土优势的产业,产业规模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在国内外有着重要影响。近年来,随着有色金属产业的国际化、集团化趋势进一步强化,国 际国内竞争日趋加剧,有色金属产业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进一步支持我省有色金属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1、发展战略。充分发 挥市场调节功能,加强政府引导,实施“三四三八”发展战略,即:着力打造以钨钼铋锑为主的全国有色金属资源、全国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全国有色金属研发三个 基地,重点建设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循环经济、省外拓展四类项目,壮大有色控股、晟通科技、金龙铜业等三大集团,培育长沙铜铝材加工集群、株洲铅锌和硬质 合金及深加工产业集群、郴永(郴州永州)多金属与银再生加工产业集群、湘中(娄底益阳)锑产业集群、常德电解铝及深加工集群、衡阳铅锌铜产业集群,湘西铅 锌产业集群、汨罗再生金属加工集群等八大产业集群,引导资源合理重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做大做强我省有色金属产业。


 2、发展目标。力争到 2010年,全省lO种有色金属产量突破200万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400亿元、利税l50亿元,深加工产品比重达到 40%以上。到2015年,全省l0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50万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l000亿元、利税500亿元,深加工 产品比重超过50%。


 二、结构调整和重点领域


 1、结构调整。根据我省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产业基础,以省内优势矿山企业为龙头,以有色金属工业园区为载体,整合现有资源,加大勘探力度,形成以郴州衡阳、娄底益阳、自治州怀化为轴心的三大“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圈",优化资源结构和资源配置。


 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 合理布点有色金属企业,加速壮大产业集团,积极培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区域结构。按照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推进企业资源的重组与整合,改变散、小、 乱的局面,推进企业集团建设,优化产业的组织结构。鼓励和发展精深加工,通过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延长产业链,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进一步 优化产品结构。


 2、重点领域。一是资 源开发。坚持“开源和节约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大勘查投入,提高地勘队伍的装备水平,巩固和扩大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找矿成果,加快利用边缘和 深部资源。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顿矿业秩序。进一步加大对全省有色矿产资源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 “走出去”战略,开发利用省外和国外矿产资源,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钨、锑、锡等优势矿产资源,实施保护性开采。


 二是精深加工。把握有 色金属加工产品向高精尖方向发展的国际趋势,发挥我省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引导企业向高新技术领域拓展。以产业园区为依托,以优势骨干企业为 主体,以我省有色金属优势资源和优势产品为基础,以建设钨铋铜铝深加工等大项目为重点,开发质量性能优、市场前景广、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新材料、新产 品,使我省的钨钼锑铋及硬质合金、铅锌、铜铝钛锡及稀有稀贵金属、稀土材料等产品的精深加工取得重大进展。


 三是循环经济。利用我 省有色金属行业已有的良好基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株冶集团、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等大型冶炼企业积极发挥技术和装备优势,利用废弃资源生产有色金属产 品,发展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促进汨罗、永兴、衡东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在环保设施、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加工深度等方面升级,形成废旧金属集散——回收再生 ——精深加工的循环经济体系。鼓励再生金属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环保水平,提高生产效益和产能,形成经济规模。


 四是节能减排。加大节 能降耗减排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力度,鼓励企业走环保型、节约型、生态型的发展路子,重点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节能水平,加快“三废”治理 和资源化步伐,从源头削减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二氧化硫利用率、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尾矿及冶炼渣综合利用率。严格按照国家产业 政策和物耗、能耗、工艺技术标准,用好中央财政奖励政策,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坚决淘汰资源综合利用率低、能耗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 产能。


 三、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


 1、骨干企业。围绕建 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以提高行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大对基础较好、技术雄厚、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潜力长远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从资源配置、产业重 组上支持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公司,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推进新材料、新工艺、新品种的研究开发,推动其尽快进入世界500强。同时支持 晟通科技集团、金龙铜业集团等企业加快发展,力争主营业务收入尽快突破百亿元,大力扶持行业综合前10强企业和各重点产品首强企业。


 2、重点项目。矿产资 源类项目,主要依托现有矿山基础,建设柿竹园多金属采选工程、黄沙坪铅锌矿中深部探矿及改扩建工程、新田岭资源整合、宝山新发现的铜钼矿采选冶工程等项 目。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探的补助力度,促进永州九嶷山——姑婆山锡多金属矿、益阳诸矿山——万羊山超大型锡铅多金属矿、湘西龙山——保靖大型铅锌矿等矿床的 勘探。精深加工类项目,主要依靠科技创新,改进生产工艺,突出支持列入“双百工程"中的有色精深力口工项目,突出加大节能改造。建设株冶集团锌基铅基系列 合金项目、株硬集团硬质合金可转位刀片生产线及高性能超细晶硬质合金生产线技改项目、干法氟化铝技改项目、中钢衡冶提质扩能改造工程、晟通科技铝深加工、 金龙铜业铜加工、闪星锑业高技术含锑化工产品建设工程等项目。


 循环经济类项目,主要 立足“一企五园”,重点建设株冶集团搭配处理浸出渣直接炼铅项目、汨罗再生铜加工和铝塑板项目、永兴再生金银及饰品加工、郴州有色金属矿渣综合利用、衡阳 大浦工业园再生铜铝项目、水口山金铜综合回收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益阳锑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省外拓展项目,主要依托现有龙头企业,拓展省外国外市场,重 点推进湖南有色控股集团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巴基斯坦等国的矿业项目和自贡的钨钼深加工等重大项目。


 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1、科技创新。充分依 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和科研平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工程技术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博士后流动站以及各类科技开发实体,通过建设产学研基地催生 更多的重大科研成果。加快建设行业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平台,重点建设省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学研基地和有色金属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加大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 术、新设备的力度。鼓励开展高技术含量产品和资源综合利用、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带动自主研发和技术创 新,提高全行业科学技术水平。


 2、人才培养。充分利 用中南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教资源和科研平台,加强人才的培养培训,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壮大一批有色金属产业高科技专门人 才。针对目前有色高级技工人才相对匮乏的状况,将湖南省有色金属职工大学与湖南有色金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湖南有色金属技工学校等进行整合,改建为湖南有 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专业人才学院由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筹建和管理,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省财政部门给予相关支持。 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不拘一格选拔和培养一批企业领军人物,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合理期权、股权等激励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五、政策支持


 1、资金支持。一是各 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设立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在“十一五"后三年每年安排1亿元,参照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 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省经委、省财政厅会同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具体负责资金项目汇总、计划编制和资金管理等工作。重点支持有色金属精深加工、资源勘 探、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和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今后视产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专项资金规模。二是现有由各部门掌握的技术改造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高新 技术发展引导资金要继续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扶持有色金属产业研发平台建设和企业科技攻关,重点支持节能降耗减排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2、税收支持。一是重 点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 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有色金属企业,通过加快折旧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三是对综合利用本企业废弃资源和 其他企业废弃资源的企业,应按规定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3、土地政策。对于发展方向好、市场潜力大的企业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土地使用上予以支持,优先保证重点有色金属企业建设用地。


 4、资源保障。加大对省内有色金属资源的勘探、控制和保护力度,原则上一个矿床(矿体)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引导矿产资源向省内优势大型企业集聚。


 5、融资平台。鼓励企 业积极弓l进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现有的三家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有色金属企业上市融资,促进其不断发展壮 大。对于重点企业的重点项目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协助落实建设资金。支持企业挖掘资源潜力,加大资源本地化加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6、国企改革。加大省属有色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快企业整合重组,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部分省属有色国有企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7、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发展精深加工,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和初级加工,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在进行投资管理、环境评价、土地供应、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审核时,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严格把关。


 8、重点工程。一是对 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精深加工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申报,优先考虑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二是对投资额5亿 元以上或对经济有较强带动性的项目以及境内外大企业对我省有色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的重大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申报,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采取“一 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9、行业管理。理顺管理体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继续由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履行有色金属行业管理职能,搞好行业规划,加强协调服务,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